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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(系)副主任、辅导员及班主任职责范围

各院(系)副主任、辅导员及班主任职责范围

1.副主任职责范围:

1)在学生工作处指导下负责本院(系)的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
2)负责本院(系)新生注册、新生分班、新生入学教育、辅导员或班主任配备工作。

3)负责本院(系)学生日常管理中的纪律检查、卫生检查、安全检查及各班评比工作。

4)负责对本院(系)违纪学生的教育、处理和上报工作,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。

5)负责主持本院(系)的辅导员或班主任例会、学生座谈会的召开与会议内容的记录。

6)负责本院(系)各项评优的评定和上报工作。

7)负责对本院(系)有关学生的家访,以及家长来院(系)系的接待工作。

8)办理学生工作处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
2.辅导员及班主任职责范围:

1)协助院(系)主管学生管理的副主任,做好本院(系)学生的管理工作。

2)负责办理本院(系)学生的请假、销假手续。

3)负责本院(系)学生的思想教育、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
4)协调处理本院(系)学生与外系学生之间的合作、纠纷和矛盾。

5)办理副主任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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